Description
From ZGMLHGM:
10月11日,浙江湖州客运三轮车夫集体停运抗议政府强迫换车
From the Huzhou Government website:
尊敬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和三轮车车主的支持与配合下,自2011年11月17日湖州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湖州中心城区交通秩序营运秩序得到了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三轮车集中整治效果逐步显现。
人力客运三轮车的正常经营一定程度上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方便,但湖州中心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大部分已使用20多年,车容车貌相对陈旧、部份车辆部件老化、制动性能不够好,违规加装动力装置的现象屡禁不止,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甚至危及车主及乘客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影响了市容市貌。
为进一步推进湖州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全面巩固整治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州市五部门《关于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的通告》(湖公通〔2012〕10号),我市决定对湖州中心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和换车。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换车条件
本次换车根据“总量控制、逐步减少”原则,采取“以旧车换新车”的方式进行。原经登记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以下简称“车主”)未满65周岁(1947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换车;也可自愿提早退出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并享受与自然退出同样的补助政策。车主年满65周岁(194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应退出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并按规定享受自然退出补助政策。
二、换车地点
1.吴兴区所属街道(乡、镇)的车主前往原湖州达昌绸厂(二里桥东堍约50米)更换车辆;
2. 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所属街道(乡、镇)的车主前往原天外印刷厂(龙溪北路768号)更换车辆。
三、换车细则
1.车主在12月6日8时30分起至12月20日17时止,前往指定地点更换新车的,换车费用由政府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承担;
2.车主在12月21日8时30分起至12月31日17时止,前往指定地点更换新车的,车主需自行承担部分换车费用;
3.车主在2013年1月1日8时30分起至1月10日17时止,前往指定地点换车的,换车费用全部由车主自行承担;
4.自2013年1月11日起,车主未更换新车的,视作自动放弃更换新车与营运资格,旧车不得继续上路从事营运活动。
请各位车主积极主动地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更换新车,为创建文明、有序、安全的交通秩序与运营环境贡献自身的一份力量。
湖 州 市 公 安 局
湖 州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湖州市工商行 政 管 理 局
湖州市质量 技 术 监 督局
2012年12月5日
From Xinhua:
10月12日上午,宜州市联合执法组在一大型停车场内将685辆报废客运三轮车进行集中强制销毁,这标志着宜州市有着17年历史的“三马车”时代正式结束。
据了解,2009年以来,宜州市登记在册的700余辆客运三轮摩托车均已达到报废期,但由于多方因素和受利益驱使,这些车辆仍非法上路营运,严重影响了交通管理秩序,埋下诸多交通安全隐患,人民群众反响强烈。
日前,在宜州市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下,以公安、交警、运管和市政为龙头的多部门联合行动,打响了为期2个月的规范客运三轮车整治行动,集中全面收缴已达到报废期的客运三轮车。仅10月11日一天,就已收缴到报废客运三轮车685辆,12日上午并开始对这些车辆进行强制拆解销毁。
在销毁现场,围观群众对此纷纷表示支持。市民莫某高兴的说道:“彻底整治报废‘三马车’太好了,现在街道变得宽敞多了,交通秩序好多了,每天出行心情也舒畅多了,坚决支持政府的决策”。
宜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罗东钧表示:下一阶段,我们将实行长效管理机制,划路段、划片区,实行专人管理,特别是对已达到报废期的“三马车”,坚决发现一辆收缴一辆销毁一辆,对非法加蓬的电动车,发现一辆强拆一辆,给市民营造一个有序、和谐、满意的交通环境。 (吴镇全 梁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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