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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供电局全体广汇工14日集体抗议在重庆市电力公司门口抗议,聚集了来自北碚供电局,璧山供电局广汇劳务派遣工接近200人。现在在各大论坛封贴,买断重庆时报来抵制消息外泄
你好!
我是一位重庆电力公司下属 广汇劳务公司的人员。属于劳务派遣性质。
我们广汇劳务公司是一个名存实亡的皮包公司,名下有上千人的职工,分布在全重庆所有区县。
和广汇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分布在全重庆各个区县。几乎遍布电力行业任何工种。
重庆市广汇劳务公司是重庆电力公司的下属单位。
广汇劳务公司的员工的工作岗位与电力公司正式编制员工相同。
广汇劳务公司的员工从事的工作与电力公司正式编制员工相同。
广汇劳务公司的员工从事的工作的工作量大大超过了电力公司正式编制员工。
广汇公司是经工商部门验资、登记、注册、合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派遣公司。自2002年成立后,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规章制度,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先后依法出台了员工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员工退出指导意见、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技术技能津贴管理暂行办法、员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核心员工管理办法、员工三年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财务管理规则、费用审批权限、领导班子定点联系用工单位制度、总经理联络员制度、党工团管理等一系列涉及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逐步发展成为了一个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深受用工单位青睐和员工信赖、在重庆市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劳务派遣企业。
广汇公司的设立符合《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的规定,广汇公司不是重庆市电力公司下属单位,员工劳动关系明确,员工权益得到保障,管理较为规范,更不是来信所称的“皮包公司”。
重庆市电力公司业务外包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公司发展方式和电网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规范公司用工行为,保障公司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解决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问题,实现公司三年劳动定员达标的目标,公司将部分电力相关业务进行业务外包。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业务外包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坚持规范有序、平稳过渡的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
(四)坚持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的原则。
(五)坚持安全第一、全过程管理和控制的原则。
(六)坚持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相结合的原则。
二、指导思想
规范有序地开展业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减少公司的用工总量规模,将业务外包作为公司减少用工的主要形式,劳务派遣用工作为公司劳动用工的必要补充和辅助形式。在确保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的前提下,将电网低端业务岗位,社会通用工种,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将技术含量低、劳动方式简单、社会可利用资源丰富、能够从整个业务体系与管理链中分离而单独定义清楚的成建制相关电力业务实行业务外包。
三、业务外包的范围
能够从直属基层供电企业整体业务体系与管理链中分离而单独定义清楚的成建制电力相关业务。主要包括:95598坐席;供电营业所10千伏线路及设备运行维护、10千伏线路及设备运行检修、配电电缆运行维护与检修、业扩报装与装表接电、电费抄核收等供用电业务;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与检验以及经公司批准可以外包的其它业务。具体业务外包范围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并报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各单位的后勤服务、物业管理等非电成建制辅助业务,暂不改变其现有业务外包模式,仍实行属地化业务外包模式。
(一)95598客户服务:用电咨询、查询,客户档案收集,服务策划,故障报修、投诉举报,服务回访,服务信息统计与分析等。
(二)10千伏线路及设备运行维护:高、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巡视;高、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检查、维护,配电变压器负荷测量及调整,油样采集吸湿器的缺陷处理及吸湿器的更换;清理巡线道,护线宣传,杆基的检查、防护、涂漆及编号,导线弛度交叉跨越距离的检测;设备管理,缺陷上报等。
(三)10千伏线路及设备运行检修:高、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大小修配电自动化装置的检修,绝缘试验,接户线更新改造,杆塔扶正,导线弛度、交叉跨越距离的调整,导线更换,柱上油断路器、绝缘子、隔离开关、避雷器、熔断器及接线的调整、更换及故障排除,事故处理,配电变压器的调整、更换及迁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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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电电缆运行维护与检修:高、低压配电电缆所经路段地理、地貌的巡视,电缆头及附属设备的维护、试验、大小修、故障排除,护缆宣传,外力破坏的预防等。
(五)业扩报装与装表接电: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业务受理与装表接电,现场勘查,工程协调,定期换表,事故换表,客户计量档案资料收集、记录,用电检查等。
(六)电费抄核收:抄表催费、电费核算与账务、电费收费等。
(七)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与检验。
四、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由于重庆广汇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是集体性质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或法人,拥一支管理水平高、技术技能好的员工队伍,且在各单位一直从事10千伏线路及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与检验、95598客户服务等工作,具有业务外包范围内的电力作业相关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具备电力职业技能等级和电力进网作业资格。因此,由公司将相关电力业务委托给重庆广汇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业务外包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和在控。要定期指导、检查业务外包管理工作,依法签订业务外包协议和安全协议,确保公司有关安全质量的标准、规程、规定和要求得到全面落实,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运行设备安全和工作质量。
(三)公司建立规范的业务外包市场,业务往来遵循市场规则,业务外包的运行维护、服务等费用标准按照市场规则确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统一制定的安全协议和业务外包合同,与广汇劳务公司依法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业务外包费用协议由公司与广汇劳务公司直接签订。
(四)在业务外包初期,各单位要大力支持和扶持广汇劳务公司,做到安全生产、管理不乱、员工队伍稳定,生产工机具及办公场所要无偿提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督广汇劳务公司落实安全、优质服务等方面的措施,建立合理的业务外包考核机制,加强对广汇劳务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五)各单位要加强对广汇劳务公司的管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各单位应当对广汇劳务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开展技术培训、安全培训,负责制订工作质量标准,并按照标准对成果进行考核、验收、奖惩。广汇劳务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可同等参加各单位相关业务会议,将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实行“无差异化”管理。
(六)有关人员劳动关系的处理。在业务外包范围内的全民(电建)、集体性质的员工按照公司规范用工管理相关规定处理;符合业务外包工作条件,且本人自愿的劳务派遣工,纳入广汇劳务公司统一管理,与广汇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业务外包工作条件或本人不愿意的劳务派遣工,退回原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在业务外包范围内的劳务派遣工,维持原劳务派遣关系不变。
五、工作要求
(一)业务外包工作是公司推进“两个转变”的具体体现,是当前公司进一步深化用工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改革发展的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操作难度大,涉及企业管理各个方面的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业务外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国家电网公司指导意见出台前,不等不靠,大胆探索,把业务外包工作列入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
(二)各单位是业务外包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思路,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由人力资源、生产、营销、农电、安监、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有效推进业务外包工作。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明晰业务外包界面,为业务外包创造条件。各单位要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三)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业务外包管理办法,使业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使用规范化、合理化。要充分利用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支持业务外包的人工成本列支、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有效降低公司人工成本,提高劳动效率。
(四)重庆广汇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要在当前具备的市内职业介绍和向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业务范围的基础上,扩大经营范围,尽快取得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的五级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以及认定的安全许可、进网作业许可。重庆广汇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业务外包过程中,要做到劳务派遣工平稳过渡、保持队伍稳定,做到多数人员工作(岗位)不变、工作地点不变、待遇暂时不变,不对大批量人员的工作进行调整,确保人身、设备、电费安全和优质服务。
六、目标与实施步骤
在2010年底前,完成直属11个供电局、计量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成建制涉电业务外包工作,2011年12月底前开展控股公司成建制涉电业务外包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0年4月至5月
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业务外包范围,做到安全有保障、技术有保障、人员有保障,服务有保障。广汇劳务公司取得资质,完成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取得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的五级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以及认定的安全许可、进网作业许可等。
(二)试点阶段:2010年6月至9月
在直属单位中,选定璧山供电局、沙坪坝供电局、计量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等四个单位进行试点。对业务外包工作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0年10月至12月
梳理璧山供电局等四个单位试点工作的具体情况,召开现场工作会议,全面推广实施。
(四)深化阶段:2011年1月至12月
对控股公司的业务外包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完成25个控股公司的业务外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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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法律条款的摘要
根据 中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63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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