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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RFA:
此外,广东普宁近期也发生工人持续请愿事件,数十名工人在广东国家电网门口驻守多日抗议。据“中国茉莉花革命网站”转发网民消息,普宁市电力厂2005年被要求停止生产改制,五百多万元企业资产被莫名其妙冻结,地方的政府开了许许多多的会议讨论电厂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职工工资正常发放至2011年4月,因企业职工不同意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被停发工资至今。职工困惑的是,作为电力系统职工,要求企业改制之后归入原普宁市工业局,遭到拒绝。请愿者上传的多张照片显示,工人在普宁市供电局门口,拉起“还我尊严,还我工资,还我工作”等横幅,也有一家老少在电厂外静坐。
记者致电供电局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职员承认事件,但不愿具体说明。
职员:你是哪里的?
记者:自由亚洲电台记者。
职员:啊。。。。。啊。。。。。我不太清楚。
记者:这个事件好像搞了很久了?
职员:是啊是啊。
记者;工人他们要求安置啊?
职员:我不太清楚这些事情啊。
From ZGMLHGM: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我们是普宁市电力厂职工。2011年3月,普宁市电力厂、普宁市第二火力发电厂进行改制,两家火力电厂有干部职工198人(其中退休55人),至今没有得到妥善安置。
根据粤府办【1999】57号(国法办【1999】45号)文件。小火电机组关停后的人员安置问题,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企业隶属关系妥善解决,被关停机组的债务,结合揭阳市其他地方电力厂改制情况,比惠来电力厂改制方案,随着物价增涨,这样改制对我们不平等、不公平,比神泉电力厂改制,对我们更加不平等、不公平。我们都是从事接触性职业病危害是不能集体裁减下岗的人员。普宁市两家电厂职工应该得到安置,未达到离休年龄又有专业技术的职工完全可以分流安置在电力系统工作,发挥专业所长。但是,发电厂改制未完成,所有职工被停发工资,生活没有着落。多次向揭阳市、普宁市、普宁供电局反映情况都得不到解决。
改制前,普宁市电力厂、普宁市第二火力发电厂均隶属于原普宁市电力局(现普宁市供电局),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普宁市电力厂拥有流动资金300多万元,及燃油附加费5000多万元(专款专用)。目前,电力厂数千万元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均不知取向,地方财政部门无法查询。
由于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两家电力厂进行关闭及进行相关改制。2011年3月29日,普宁市政府、国资委等部门对两家电力厂进行改制,同时停发了198名职工工资。企业改制前,没有开过职工大会,具体改制方案(包括人员分流安置、补偿金、社保医保等)没有取得广大职工同意及通过。当地政府宣布企业改制后,198名职工失去工资,停发工资,未能领取低补偿金,没有及时安置分流,不少职工生活陷入困境。
近期,普宁市供电局将“垂直”于广东电网,通过改制后电力厂职工安置工作问题完全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特此,我们贵单位汇报相关情况,并且恳请电力部门安置工作或者补偿,解决生活的后顾之忧。
一、请求分流安置职工归入普宁市电力系统工作,享受普宁市供电局职工待遇。
根据1993年《普宁县招收全民合同制工人审批表》人事档案,普宁市电力工业局机构设置及普宁市电力工业局《关于要求将操作票传真到调度的通知》等相关资料反映,两电力厂工人身份归属于普宁市电力工业局(现普宁市供电局),职工身份问题无须争辩。
分流安置职工到普宁市供电系统工作的诉求具有合理性。据揭阳市惠来县中小电力厂改制情况,该县改制后电力厂除离休职工外其他职工均被分流到供电系统工作,继续发挥专业所长。而普宁市的改制则是抛弃电力厂职工,甩掉企业包袱,其做法不道德,值得深思。
二、要求彻查普宁市电力厂、普宁市第二火力发电厂土地、燃油附加费5000多万元(专款专用)等其他资产情况。
改制安置补偿方案没有通过,普宁市电力厂、普宁市第二火力发电厂职工们表示强烈不满。职工们在维权过程中发现,因某些领导非法签署相关文件和托管协议,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情况。其中,部门资产被非法侵占和挪用。请求有关部门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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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普宁市电力厂职工。2011年3月,普宁市电力厂、普宁市第二火力发电厂进行改制,两家火力电厂有干部职工198人(其中退休55人),至今没有得到妥善安置。
结合揭阳市其他地方电力厂改制情况,普宁市两家电厂职工应该得到安置,未达到离休年龄又有专业技术的职工完全可以分流安置在电力系统工作,发挥专业所长。但是,发电厂改制后,所有职工被停发工资,生活没有着落。多次向揭阳市、普宁市反映情况得不到解决。
改制前,普宁市电力厂、普宁市第二火力发电厂均隶属于原普宁市电力局(现普宁市供电局),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普宁市电力厂拥有流动资金300多万元,及燃油附加费5000多万元(专款专用)。目前,电力厂数千万元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均不知去向,地方财政部门无法查询。
由于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两家电力厂进行关闭及进行相关改制。2011年3月29日,普宁市政府、国资委等部门对两家电力厂进行改制,同时停发了198名职工工资。企业改制前,没有开过职工大会,具体改制方案(包括人员分流安置、补偿金、社保医保等)没有取得广大职工同意及通过。当地政府宣布企业改制后,198名职工失去工资,停发工资,未能领取低补偿金,没有及时安置分流,不少职工生活陷入困境。
近期,普宁市供电局将“垂直”于广东电网,通过改制后电力厂职工安置工作问题完全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特此,我们贵单位汇报相关情况,并且恳请电力部门安置工作或者补偿,解决生活的后顾之忧。
一、请求分流安置职工归入普宁市电力系统工作,享受普宁市供电局职工待遇。
根据1993年《普宁县招收全民合同制工人审批表》人事档案,普宁市电力工业局机构设置及普宁市电力工业局《关于要求将操作票传真到调度的通知》等相关资料反映,两电力厂工人身份归属于普宁市电力工业局(现普宁市供电局),职工身份问题无须争辩。
分流安置职工到普宁市供电系统工作的诉求具有合理性。据揭阳市惠来县中小电力厂改制情况,该县改制后电力厂除离休职工外其他职工均被分流到供电系统工作,继续发挥专业所长。而普宁市的改制则是抛弃电力厂职工,甩掉企业包袱,其做法不道德,值得深思。
二、要求彻查普宁市电力厂、普宁市第二火力发电厂土地、燃油附加费5000多万元(专款专用)等其他资产情况。
改制安置补偿方案没有通过,普宁市电力厂、普宁市第二火力发电厂职工们表示强烈不满。职工们在维权过程中发现,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情况。其中,部门资产被非法侵占和挪用。请求有关部门查清。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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