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我们是国家大二类,山西三大纺织企业之一,晋中介休纺织厂的三千六百余退休员。
我厂是1958年国投的省属国营企业,榆次晋华纺织厂也同我厂也是国家大二类省属企业,榆次锦纶厂和榆次轻工机械厂是60年代中期国家投资的中型一类和中型二类企业。这三个企业和我厂都是赍中市政府牵头,报省政府申批,晋中中级法院裁定破产的。晋中市政府现已对这三个企业都执行落实了,省政府[2006]33号和省政府,省人劳保厅,省财政厅[2006]152号文件,给这三个破产企业的每位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了万余元的养老补贴。而对我厂三千六百余退休老同志就拒绝执行落实这两个文件,只执行了取暖费-项,而对另-项养老补贴拒绝执行。政府权威有意不作合情合理公正的答复。难道我们与这三个企业不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吗?不是在同一个山西省委和晋中市委领导之下吗?难道我们是后娘养的吗??请问晋中市政府的权威官老爷们!?你们为何这样对待我们??你们是违背十七大精神,有意玩权玩势!有意欺压百姓,有意制造不和诣行为!现已激起了我们退休老同志的不满情绪。
从6月22日至今20多天了,数百退休老同志每天上午8.30时至11时聚集在介休政府门前,要求政府主要权威有个合情合理公正答复,然而,政府权威至今,不但不给合理公正答复,而出动公安人员和特警对待退休老同志们,并待机现已抓了人,所此,我们紧急求助中央和胡主席或省委袁书记派真正的包青天来,合情合理公正的给我们三千六百余退休老同志解决。
山西晋中介休纺织厂 三千六百余退休老同志。
2010年7月13日
介休纺织厂退休人员的请求书
尊敬的省委省政府和晋中市委市政府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国家大二类,山西三大纺织企业之一,晋中介休纺织厂的退休人员。我们就6月22号以来多日,数百退休老同志聚集在介休政府门前,讨要统筹项目外增发的养老金问题,我们向各位省,市主要领导反映并提供一些依据材料,完全能够说明我厂从改制到破产的历程,是和晋华纺织厂是同一类型的企业。
省市领导:众所皆知,我厂是58年国家投资的山西省地方国营企业。曾是我省,市的上缴利税大户,曾为我省和晋中市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巨大贡献。后下放于晋中市,隶属晋中经委,晋中轻工局,晋中轻纺总会。[晋中公署行发{1999}42号<二>…….企业有关待遇仍按原核定的企业类型执行。]
于2001年也是由晋中市政府牵头,晋中市经委,市国资委报省政府和全国企业兼破再就业领导组等部门申批,由晋中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卧轨事件后,又于2007年10月18日马彦平付市长宣布介休纺织厂恢复国有身份,并于07年底又出台了破产延续和解决介纺破产遗留问题领导组。晋华纺织厂,锦纶厂,轻机厂也和我们都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也是在山西省委和晋中市委的领导之下。在晋华,锦纶,轻机厂现已执行并落实了省政府[2006]33号文件'……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二条[一]款规定与榆次晋华是一样的,应该是不争的事实。为何对我厂三千六百余退休老同志只执行取暖补贴一项,对另一项增发养老金补贴就拒绝执行落实呢?难道我们是后娘养的吗?
现我们要求省委省政府和晋中市委市政府,给我们应不折不扣的完全彻底的认真贯彻执行落实这两个文件。不能对我们另眼看待,应一视同仁执行落实这两个文件。
依据附件
1山西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文件晋企兼字[2000]8号
2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7]167号
3省经委等六部门晋经企字[1992]第424号关于公布山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4晋中市经委市经企[2001]112号破产批复。
5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晋中经破字2号一10。
6晋中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文件行国资[1997]字58号。
7介休市政府2005年11月7日信访答复意见书。
8晋中市中级法院《关于请尽快出具介纺厂破产延续裁定的函》。
9晋中行政公署文件行发[1999]42号{二}……企业待遇仍按原核定类型执行。
以上事实和依据足以琐明,我厂从改制到破产,07年10月18日又恢复了国有身份,年底又延续破产,充分说明我厂的情况省市政府领导心里是非常的也是”很清楚的。”
现我们要求省,市主要领导应以十七大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系民所想,合情合理的为我们三千六百余退休老同志执行和落实这两个文件。
特此请求,期盼与我们尽早认真执行和落实。
此致 敬礼!
执笔人:张健 联系手机13223660389 2010年7月22日
山西晋中介休纺织 退休人员联名名单附后: 1200余人
希张市长以十七大精神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情系民所想,为我们三千六百余退休人员执行落实省政府[2006]33号文件。不能另眼看待我们,不能以后娘姿态来对待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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