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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一企业4个月没发工资,担心经理把机器搬走后玩“消失”,工人连续多日住在单位食堂守着机器讨薪。5日,记者了解到,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公司称只能发70%的工资,工人们难以接受。律师建议,工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9772345,称城阳一企业拖欠7名工人4个月工资,工人们只好24小时住在公司看守公司厂房里的机器。
5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城阳区青大工业园7号路7号的自然之源(青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看到包括王先生在内的4名工人在公司的食堂内打地铺,全天吃住在公司。“4个月共欠了7名工人8.5万元工资,经理以各种理由推脱,我们只好把床搬到单位防止经理派人把机器搬走玩‘消失’,我们现在只有靠机器来拖住经理给我们发工资。”王先生称,欠薪的7名工人中有3名已放弃讨薪,剩下他们4人自6月27日起开始搬到单位来住。
王先生说,自然之源(青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的企业,他于去年2月与该公司签了一年劳动合同,今年2月续签了一年劳动合同。之前从未出现欠薪,但自今年2月起,公司开始拖欠工资,他只好于3月离职。工资、误工费、赔偿共欠了16103.4元,工厂5月停产。“欠我的钱算最少的,我好几个同事今年2到5月的工资都没发,5月初还被公司强制解除了劳动合同,加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费都被欠了2万多元。”王先生说。
因与经理多次协调发工资的事宜未果,王先生和同事6月向城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一位焦姓工作人员称,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此申请,并于7月4日公开开庭,该公司的经理侯全舵并没有出庭,而是由法人代表委托一名金姓律师出庭,称只能发给王先生等7名工人70%的工资,共6万元,工人们很难接受,调解未成功。仲裁委员会定于7月9日再次开庭。
记者查询青岛市工商局的网站得知,自然之源(青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注销,法定代表人为谢小新。
记者联系到谢小新,谢小新自称是成都人,2010年投资一千万元在青岛创办了这家公司,经营事宜交给了侯全舵,他只在去年来过一次,不了解欠薪的事,称工人想要回工资得找侯全舵,而他从未委托过任何律师出庭劳动仲裁。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侯全舵,侯全舵称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停产,他现在不再负责公司的经营事宜,要工资还得找公司的法人代表谢小新。
青岛市城阳区大众法律事务所王永德律师介绍,因公司还未注销,所以公司的法人代表应负责工人工资的事宜,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工人们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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